生成式 AI 備案和登記,企業要分清什麼
先看是否面向境內公眾,再看是自有模型還是調用已備案模型。
按情況判斷
| 情況 | 通常對應 | 主管部門 | 説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新增生成式 AI 服務,面向境內公眾 | 備案 | 國家網信辦 | 包括手機端側的生成式 AI 服務 |
| 通過 API 等方式直接調用已備案模型的應用或功能 | 登記 | 地方網信辦 | 常見於在產品裏接入已備案大模型的企業 |
| 只在企業內部研發或使用,不向境內公眾提供 | 通常不適用《暫行辦法》 | 無 | 數據安全、個人資料等其他規定仍然要遵守 |
辦理前後要做的事
- 01
確認服務對象
先判斷是否面向境內公眾,以及是否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。
- 02
確認模型來源
分清自有模型還是調用已備案模型,並保留模型名稱和備案號。
- 03
問屬地網信部門
通過屬地網信部門辦理。材料和時間以當地要求為準。
- 04
上線後公示
在顯著位置或產品詳情頁面公示,註明模型名稱、備案號或上線編號。
常見問題
備案和登記有什麼不同?
根據國家網信辦公告,新增生成式 AI 服務在國家網信辦完成備案;通過 API 等方式直接調用已備案模型能力的應用或功能,由地方網信辦開展登記。
目前有多少服務完成備案和登記?
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,累計 1,112 款生成式 AI 服務完成備案,731 款應用或功能完成登記。
只給員工內部用,也要辦嗎?
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,研發、應用但未向境內公眾提供服務的,不適用該辦法。不過數據安全和個人資料的規定仍然適用,是否屬於這種情況,建議向屬地網信部門確認。
AI 生成的內容要標識嗎?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,提供相關服務時要按規定做標識。
ICP 備案和這個是同一件事嗎?
不是。ICP 備案或許可針對網站和應用的上線主體,生成式 AI 備案或登記針對 AI 服務本身,兩者分別判斷。
來源:國家網信辦 2026 年 9 月公告、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。備案協助詳見備案與合規協助。
資料更新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。以上為一般資料,不構成法律或申請意見,請以主管機構公佈和答覆為準。
